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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高新区招录消防员工作及待遇

09-09     浏览量:42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8天。

(一)应聘人员在培训、岗前试用期间不适应、不服从管理或相关考核未达到支队制定的标准或自愿放弃培训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达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为正式聘用专职消防队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应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达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将为工作优秀、表现优异的队员提供免费参加消防职业资格技术培训的机会。

(四)符合条件的人员,由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安排入职前培训,培训时间为3个月,培训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2000元/月。培训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进入岗位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不低于3000元/月,待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进行定岗定级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政府专职消防员。正式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工作年限、岗位和实际工作情况,工资标准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执行,正式工资(含执勤补助)扣除五险一金后不低于4100元/月。期间,免费提供食宿、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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